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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臺海網(微博)5月3日訊 據臺灣媒體報道,紅衫軍總指揮施明德因不滿遭前“國策顧問”黃越綏等人指控侵占紅衫軍捐款等,日前提告求償,最高法院經審理後,判決黃越綏應該賠償新臺幣100萬元。
  法院判決書指出,施明德主張,臺南市議員王定宇指稱倒扁總部帳目不清,募款方式是詐騙集團;閃靈樂團主唱Freddy(林昶佐)指紅衫軍是最大的詐騙集團;黃越綏指施明德“好像俗辣”、拿錢帶著老婆小孩到海外等。施明德提告求償、請求登報道歉。
  王定宇等人稱,質疑反貪腐承諾金的帳目屬個人意見並非陳述事實,此言論為涉及公益且可受大眾公評的事,並無惡意批評施明德。
  最高法院2日判決黃越綏、林昶佐應各賠償施明德100萬、50萬元,並登報道歉確定;王定宇部分則廢棄,發回臺灣高等法院。責任編輯:燕子  (原標題:控施明德侵占紅衫軍捐款 黃越綏判賠百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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